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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近10月,你的继续教育还没完成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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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转发3-5天,并附带“学会计,找阳城启航;找工作,到群雄人力”,立减5-10元代继续教育费用!!!

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学分登记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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